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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关于印发 《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5-08

南阳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文件

宛工美院〔2026〕XX 号★


南阳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关于印发

《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全体教职员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河南省关于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的相关文件要求,健全我校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强化师德考核与结果运用,学校结合办学实际,制定了《南阳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并已将《南阳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师德师风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核心内容全面融入本方案。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切实把师德师风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南阳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2026 年 4 月 2 日


南阳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师德师风

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河南省师德师风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南阳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师德师风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健全我校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强化教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与职业道德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师资保障,制定本方案。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与职业道德水平为核心,坚持价值引领、师德为上、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强化教师国家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与教育责任,引导广大教师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 “四有” 好老师,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筑牢师资根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客观透明。做到考核标准公开、工作程序规范、评定结果公正,全程接受师生监督。

2、坚持综合评价、以德为先。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等工作的首要依据,严格落实师德 “一票否决制”。

3、坚持教育引导、惩防结合。以常态化教育引导为主、正向激励约束为辅,重在日常培育,严肃查处各类师德失范行为。

4、坚持分级负责、层层落实。明确学校、二级单位、教师个人各级责任,构建权责清晰、层层压实、闭环管理的工作体系。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学校全体在职教职员工,涵盖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一线专任教师、兼职教师、辅导员及全体行政管理人员,实现师德师风建设与考核全覆盖、无死角。

二、考核内容与等次标准

(一)核心考核内容

严格参照《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执行,重点围绕十个维度开展全面考核与建设:

1、坚定政治方向。拥护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发表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自觉爱国守法。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3、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坚守课堂教学政治底线。

4、潜心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严禁敷衍教学,严禁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5、关心爱护学生。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严禁歧视、侮辱、虐待、伤害学生。

6、坚持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严禁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7、遵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力戒浮躁,潜心问道,勇于探索,坚守学术良知,坚决反对和杜绝各类学术不端行为。

8、秉持公平诚信。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严禁在招生、考试、推优、就业、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9、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严禁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严禁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10、积极奉献社会。履行社会责任,贡献聪明才智,树立正确义利观,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二)考核等次划分

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1、优秀:模范遵守教师职业行为各项准则,师德表现突出,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受到师生广泛好评,具备校级及以上师德标兵推荐资格。

2、合格:自觉遵守师德规范,严格执行各项准则要求,无任何师德失范行为。

3、基本合格:存在轻微师德失范行为,但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校园负面影响,经批评教育后能够及时整改、认错纠错。

4、不合格:存在本方案明确的师德失范负面清单所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的,考核等次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三、考核组织架构与实施程序

(一)考核组织架构

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任双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人事处、教务科研部、学生工作部、纪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政策制定、宣传教育、考核监督、失范行为调查认定与最终结果审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师德师风建设与考核的日常统筹、组织协调、材料归档、投诉举报受理、信息筛查等日常工作。

二级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小组:各院、部等二级单位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双组长,班子成员、教研室主任、教师代表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教职员工的日常师德教育、过程管理、警示教育、苗头性问题处置、年度考核初评等工作。

(二)考核实施程序

考核采取日常考察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年度考核与学校教职员工年度考核同步组织实施,严格按照以下闭环流程执行:

个人自评:全体教职员工对照本方案考核内容,全面总结年度师德师风表现,开展自我总结与自我评价,提交个人师德师风自评报告。

民主评议:由各二级单位工作小组组织,在本单位内部开展同事互评;针对教师岗位人员,同步开展学生评议,评议表格由人事处统一设计规范。

单位初评:各二级单位工作小组综合个人自评、民主评议结果、教职员工日常师德表现,集体研究提出初步考核等次意见。其中,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占比不超过本单位总人数的 20%,其余等次按实际表现核定,初评结果统一报送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综合评定: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对各二级单位初评意见进行全面审核,结合人事处、教务科研部、学生工作部、纪委办公室等职能部门提供的日常监督、投诉举报、执纪问责等相关信息,集体研究最终确定每位教职员工的考核等次。

结果公示:考核最终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广泛接受师生群众监督。教职员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核,委员会在收到复核申请后 5 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反馈申请人。

归档备案:公示无异议后,最终考核结果统一存入教职员工个人师德师风档案,考核不合格者相关材料同步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作为后续管理使用的核心依据。

四、责任体系与层级落实

建立健全 “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牵头部门协调、二级单位落实、教师自我约束” 的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体系,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学校党委:承担全校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和校长是师德师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负责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首位,纳入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定期研究部署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听取专项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开展全校性师德教育宣传、典型选树等活动。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履行 “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和联系单位的师德师风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常态化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将师德师风要求全面融入分管领域业务管理工作,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考核。

人事处:作为师德师风建设牵头部门,负责师德师风日常监督管理、年度考核组织实施、考核结果归档管理;设立并公布师德师风举报电话、邮箱,畅通监督投诉渠道;按规定开展拟聘用教职工师德准入查询和在职教职员工违法犯罪信息定期筛查工作。

各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直接责任人。负责具体组织本单位教师常态化开展师德规范学习、师德警示教育;及时发现和纠正师德师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负责本单位教师日常管理、考核初评和师德失范情况及时报告工作。

教师个人:是师德师风建设的直接践行者,对自身师德表现负直接责任。负责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职业道德修养,严格恪守教师职业行为准则,主动维护教师职业形象,自觉接受学校、师生和社会监督。

五、失范行为认定与责任追究

(一)师德考核不合格负面清单

1. 教职员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查证属实,当年师德师风考核等次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2.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散布、传播反动言论,或损害党和国家声誉的;

3.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4. 通过课堂、论坛、网络等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的;

5. 无故旷教或敷衍教学,造成恶劣影响的;

6. 歧视、侮辱、虐待、伤害学生,存在猥亵、性骚扰等严重侵害学生行为的;

7. 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中存在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或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的学术不端行为的;

8. 在招生、考试、推优、就业、绩效考核、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

9. 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的;

10. 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要求学生及家长支付、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的;

11. 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的;

12. 其他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二)考核不合格人员处理措施

13. 对师德考核 “不合格” 者,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或处分,相关处理措施可合并执行:

14. 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全校通报批评;

15. 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职称评审、岗位晋升、干部选任等方面的资格;

16. 取消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7. 暂停教学、科研等相关工作,撤销获得的相关荣誉、称号;

18. 依规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

19. 是中共党员的,同步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相应党纪处分;

20. 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层级责任追究机制

建立师德失范行为 “一案双查” 和责任倒查机制。对因单位管理不善、教育不力、监督不到位,导致教师出现严重师德失范问题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或在师德失范行为处理中存在失职渎职、隐瞒不报、敷衍塞责的,除严肃处理当事人外,同步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对二级单位直接责任人(党政主要负责人),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取消该单位及责任人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依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对分管或联系单位的校领导,视情节进行约谈或按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说明情况;因领导不力导致分管领域连续发生严重师德失范问题的,依规承担相应领导责任。

对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及相关职能部门,若在师德失范行为调查处理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隐瞒不报的,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和直接经办人员的责任。

六、考核结果运用

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绩效工资分配、培养培训等工作的核心依据和必要条件,严格落实以下运用规则:

师德考核 “优秀”:在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评优评先、人才项目推荐等工作中予以优先考虑。

师德考核 “合格” 及以上:方可具备参加职称评审、岗位晋升、评优评先、干部选任、高层次人才项目申报等资格。

师德考核 “基本合格”: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由学校或二级单位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提升。

师德考核 “不合格”:当年年度考核直接评定为不合格,严格按照本方案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连续两年师德考核不合格者,依规按程序解除聘用合同。

七、附则

本方案由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学校发布的相关规定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


附件:南阳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师德师风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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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377-65905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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