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河南省第三十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21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工作要点要求,扎实推进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推动教育创新,提升教师数字素养,实现技术赋能与育人实效的融合贯通,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河南省第三十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教办资保〔2026〕140号)文件精神,学校将组织教师参加河南省第三十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人员范围

全校教师、教育技术工作者。

二、项目设置及说明

(一)项目设置

本届活动高等教育组别设置项目为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优秀教育电视节目。

(二)项目说明

申报作品内容及制作要求参照附件1。

三、奖项设置

该活动按组别项目设置一、二、三等奖三个等次。

四、申报作品要求

(一)微课作品限作者1人,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优秀教育电视节目作品限作者1-2人。每位教师限参与报送一件作品,已参加往届活动或其他省级及以上活动的作品不得报送。

(二)项目作品要按照文件中所规定的范围、标准进行设计、制作,要充分体现数字技术环境下教学方式的变革,展现学生自主学习、探究学习的过程,整合并利用优质资源,促进教师数字素养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三)作品须为原创,资料的引用应注明出处,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其责任由作品作者承担。有政治原则性错误和学科概念性错误的作品、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作品,均取消参加资格。

五、申报作品报送办法

(一)每件作品由申报作者按要求填报《作品登记表》,同作品一起上报所在部门,单位填写《汇总表》后统一报送。

(二)请校内各单位于6月25日前将参赛作品、作品登记表(无需加盖部门公章,扫描成PDF版)和汇总表(需加盖部门公章,扫描成PDF版)提交至教务科研部。

(三)活动实行限额报送,我校限额15件,报名参赛作品经学校评选后择优推荐。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教务科研部(综合楼北连廊301室)何老师

联系方式:13462512718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河南省第三十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教资保函〔2026140号)

附件2:作品登记表

附件3:作品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