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 期
3月9日,保卫处、学生工作部、校团委组织各学院书记、辅导员、宿管办人员在综合楼三楼第一会议室召开《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讲解读会议》。

会议强调各学院需分解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辅导员、宿管办人员及班级安全员为直接责任人,形成层层落实的责任链。要完善管理制度,建立日常检查台账,定期维护消防设施和排查隐患。严禁宿舍私拉电线、使用违规电器,实验室需规范用电并检测线路;动火作业需审批、配备灭火器材、持证上岗。保卫处将联合抽查,对责任不落实、有隐患的学院通报批评并纳入年度考核,确保校园消防安全。